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佟易戈沈江《[腐书]当是少年时+番外》小说介绍
佟易戈沈江《[腐书]当是少年时+番外》_当是少年时+番外

佟易戈沈江《[腐书]当是少年时+番外》

夏风低吹(上)

小说主角: 佟易戈 沈江 杨青 张琳 皮卡丘 易戈 李畅 王小 闻言 沈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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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3/10/21 14:14:44

最新章节:佟易戈沈江《[腐书]当是少年时+番外》最新章节 022 2023-10-21

小说简介:文案佟易戈和沈江是死党,两人从小一块打打闹闹着长大,原以为会是一辈子的好哥们,直到那天沈江亲了佟易戈一口。佟易戈捂着被亲的脸蛋,一脸震惊加痛心:!!!你干嘛?!禽兽啊!沈江一脸忧郁之色。佟易戈气焰消退了些:...你别难过啊。沈江沉默看他。佟易戈一咬牙一跺脚指着自己嘴唇豁出去了:...那要不…

内容摘要:文案佟易戈和沈江是死党,两人从小一块打打闹闹着长大,原以为会是一辈子的好哥们,直到那天沈江亲了佟易戈一口。佟易戈捂着被亲的脸蛋,一脸震惊加痛心:!!!你干嘛?!禽shòu啊!沈江一脸忧郁之sè。佟易戈气焰消退了些:...你别难过啊。沈江沉默看他。佟易戈一咬牙一跺脚指着自己嘴唇豁出去了:...那要不再让你亲下好了。沈江眼睛一亮,欢快地抱着他脑袋啃了上去:好!年下文,从孩童到青年时期。竹马帅哥攻*活泼开朗受内容标签:花季雨季近水楼台搜索关键字:主角:佟易戈,沈江配角:其它:he,甜文一句话简介:和谐社会你我他立意:和谐社会你我他第1章一只皮卡丘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1夏天的下午天气依然炎热,佟妈妈在门口的y-in凉处放了块木板,然后放上小凉席,把穿着长背心,光屁股的小佟易戈放了上去。又在凉席上放了几个铜铃,让他拿着玩。小佟易戈拿起铜铃就啃,啃得上面糊满了口水,佟妈妈去屋里拿了汗巾,取走铜铃,给他擦干净嘴角的口水。隔壁家的也热的在屋里待不住,沈妈妈一手抱着自己小儿子,一手拿着个靠背凳子也出了门。佟妈妈一看自己小姐妹出来了,便招呼她过来聊天。沈妈妈把同样光着屁股蛋子的小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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佟易戈沈江《[腐书]当是少年时+番外》书评精选
卷卷1017夏天,好想住到山里去
最近红色高温预警,天气热到不行,一步也不想出门。
好想一直住在山里,清泉流瀑,翠林茂竹。
卷卷10176月结束了
6月感觉过得真快啊,一眨眼的功夫就结束了。
逍遥衔蝉为什么没有人记得元辰那个我为之哭死的人
看了这么多书为有元辰叫自己哭的稀里哗啦的!
卷卷1017细犬去哪儿了
快大结局了,最近我再翻看前面写的内容,把漏了的小坑都填上。虽然每个字都是我写的,但是前面有一些细节我自己也忘了。
比如说,秦河送给宁青池的细犬呢?忘了交代了啊。
嗯……
其实是宁缈嫌它太大了,于是送到仓名麓城去守门了。
宁青池为此跟宁缈生了很久的气,但是由于亲姐血脉压制,青池没办法。[emot=default,14/][emot=default,14/][emot=default,14/][emot=default,14/]
卷卷1017请帮忙找坑
如果大家在看书的时候,发现有些坑我到现在还没有填(我觉得我该填的应该是都填了[emot=default,13/]),请给我留言。
嘻嘻
卷卷1017宁亦
我好爱宁亦,他一直都在,贯穿全书,绝对男主。爱他[emot=default,67/]
苦海
开始的时候女主一直强调不喜欢男主,但是她的动作跟表情表现的她是在意男主,我觉得就是很矛盾。如果不喜欢的话,就不喜欢,可以慢慢的递进,但是你别说不喜欢,但是你的行为举止又喜欢,很虚伪。
沫小妖怪
要不咱改个名字叫悲剧人生吧。
清风901好看
挺好看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
部落冲突之再续前缘????
这后面几章什么情况,牛头不对马嘴的!!!!!!
部落冲突之再续前缘??
后面几章和前面的接不上啊?
王磊为什么用匕首啊!废土使用短兵器真的好用么?
为什么用匕首啊!废土使用短兵器真的好用么?
书友20210924124217814有点毒,但是还行,不建议喜欢独狼废土的人看
废土文前期那么快就找队友,还有那个起矛盾的情节也有点老套,还不如刚开始那个问有什么吃的那个时候结仇来的好,更没必要去结交什么兄弟,反正看着变扭
腾化马还行吧
凑点字数一二三亖弎弎刂頾灬鸶
音曦琴。。。。
第一个是狗,难道不应该加速度吗?
大王梁山伯太干
本书经典的描述了,什么是文笔干巴巴
铃兰zzz还可以
就是错别字太多了,影响看书的心情
Abandon You
太过理想化了,一切都是想当然的,一个普通人,而且还是得了癌症,一直在病床上化疗,一穿越过来就能凭借一副虚弱的身体加上一把匕首来搏杀一只猎狗,手法还这么娴熟,杀死他的时候还一点表情都没有 太出戏了,人物描写非常不到位,感觉像机械一样没有感情,而且杀了几只老鼠和狗之后,直接在原地生吃起内脏 ,我就问现代人(就是我们普通人)有几个敢这么吃?看着恶心,都快恶心死了。我感觉作者写的一切都太过理想化,没有什么写作经验。一切都是作者想要什么剧情就直接写不考虑一点实际,看起来感觉像提线木偶一样机械。以上仅凭个人观点 ,想喷就喷,我也无所谓,反正我是不会再来这本书的评论区了。
初见~唯一
我就想不明白,有这种金手指,为什么非要去人类聚集地。像这种苟延残喘的人类聚集地,不比野外危险小,主角完全可以在野外从弱的开始杀,慢慢变强,强一点的就别靠近,稳一点,不比去人类聚集地勾心斗角好?
初见~唯一
最好别看,毒得很,有强大的金手指,一切青铜级以下的都归为黑铁,杀死黑铁一点属性,主角完全可以在野外把属性叠上去,但他就偏偏不这么做,要去人类聚集地,好家伙,刚开始要去,就被一个雇佣兵团逮住,当吸引火力的,后面反杀了这个雇佣兵团,到城镇,又杀了一个,好家伙,这个是城镇头头的私生子,马上出去野外,有杀了一个,这个是一个强大的通缉犯的侄子,真牛逼,就这么几章,已经拉了好几个仇恨了,玩的真她妈野,